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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子,已经给鼎盛传媒发了一封律师函,要求他们公开道歉澄清事实,并主动联系论坛删除贴子。这样更有利于达成庭外和解,让对方赔你一笔钱,比较省事。
如果只是苏朗一个人被无端辱骂,他可能真的会采纳周阳的这个意见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但是,和他情同手足的两位室友员工,以及对他就像父母一样关切的姜大叔、钱阿姨也被无端中伤,苏朗自认为没有这个资格替他们原谅伤害者。
尤其是钱阿姨,她花了一年的时间才从丧偶的哀恸中慢慢走出来,对方为了诋毁游乐园的声誉,不惜狠狠揭她的伤疤,实在可恶,无法原谅。
所以苏朗表示:周博士,我不想庭外和解。这几条贴子的阅读量,应该都达到刑事案件标准了吧?
周阳十分意外。他在研究中学习过的关于名誉侵权的案例没有几千也有几百,像苏朗这样的个体经营者也经常被竞争对手恶意造谣诽谤。
绝大多数的小商贩都是小本经营,赔不起大量的精力、金钱、时间在繁琐的法律流程上,他们往往会选择放弃起诉,从造谣者那里拿一笔钱了事,想要追究刑事责任,乃至把对方送进大牢的实属罕见。
没想到苏朗这么一个看起来被社会磨平了棱角的残疾人,居然并不想息事宁人,还有这么血性的一面?
确实达到了刑事案件的标准,不过你确定不和解?周阳又问。
我确定。苏朗很是笃定,他们照样要道歉、澄清事实,但比起金钱赔偿,我更希望正义得到伸张,让肆意造谣伤害他人的家伙付出代价。
唔,这倒没错。如果你想走正规流程,我也可以找师姐帮忙起诉,不过刑事案件时间会比较久。见苏朗坚持,周阳不再继续给建议,又突然想起了什么,对了,教授还说,你还有一些朋友也要告这家传媒公司?
苏朗先没反应过来,愣了两秒才意识到,他说的可能是鼎盛传媒冯主管多次意图潜规则下属的事情。
得到肯定的回答后,周阳也没多问,只把刑事起诉相关的注意事项交代完后,便结束了通话。
南海市的另一个角落里,鼎盛传媒主管办公室内。
包总,出大事了,治安部和对方律师都已经调查到鼎盛了。冯主管一手撑在办公桌上,另一手握着固定电话,声音里藏不住的慌乱,打到18度的空调也没能让他停止出汗。
怎么了老冯?治安部找你什么事儿啊?另一头,在南海网络台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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